私募基金會跑路嗎(私募基金排名)

博主:學習學習 55分鐘前 2

作者:時代財經 高秋榕 編輯:張澤

2021年開年,基金市場一片火爆,不僅公募基金受到追捧,私募基金也迎來開門紅。但與此同時,私募基金失聯跑路、到期未兌付的現象卻也屢見不鮮,在私募基金火爆發行的背后,不少投資人損失慘重。

圖片來源:圖蟲創意

據時代財經了解,有投資者投資的基金產品于兩年前滿存續期,基金公司也發布了基金清算公告,但至今未能成功退出。基金管理人不作為、不清算、不告知,為投資者回收資金和維權設立了重重障礙。

私募基金井噴,單日新增備案159只

根據私募排排網數據不完全統計,截止1月24日,2021年年內共有近700家證券私募管理人備案了近2000只私募產品。中基協的最新數據顯示,僅1月22日單日便新增了159只備案私募產品,其中新增證券私募產品高達132只,備案數量處于歷史高位。

此外,據媒體報道,開年以來,“良心基金經理”楊東的寧泉資產的私募產品賣了100億規模;老牌私募淡水泉一度瘋狂備案,多達20余只基金產品;去年私募股票策略的冠軍私募石鋒資產發行產品也遭投資者猛搶。

鉅陣資本創始合伙人、投資總監龍舫在接受時代財經采訪時表示,自從《證券投資基金法》修訂版首次明確私募基金的法律地位,私募基金在我國取得了井噴式的發展。近年來私募基金逐步走入平凡大眾的認知,特別是合格投資者也越來越認識到通過機構理財能夠更好地獲取收益和控制風險。

私募基金分為股權類、證券類、創業類基金等,龍舫表示,由于近兩年股市的結構性行情不錯,私募基金也取得了較好的收益,去年證券類私募基金平均收益率達到40%,今年以來比較火爆的是2020年收益較好的證券類私募基金。

清華大學金融系副教授沈濤在接受時代財經采訪時表示,股權類私募基金與監管政策聯系緊密,這一類的私募基金在2018年資管新規后“遇冷”;而證券類私募基金與二級市場的表現關系比較大,產品備案與發行會出現與二級市場表現共振的情況。

“基金行業的‘頭部效應’格外明顯,備案產品數量井噴,有可能是一家頭部機構備案多只產品,這是非常正常的現象。”沈濤指出。

中基協的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底,存續私募基金管理人達2.46萬家,管理基金數量9.47萬只,管理基金規模15.91萬億元,其中,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占比分別為23.52%、59.27%、9.89%。

清華大學全球私募股權研究院曾發文指出,我國已成為全球第二大私募股權投資市場,股權投資為中國經濟創新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國內私募股權投資市場主要表現為數量規模的迅猛增長,在發展質量上與西方發達國家相比還有明顯差距。

超千家私募機構失聯

2010年以來,我國私募基金規模呈現快速增長的態勢,但在快速發展的背后,私募基金失聯跑路、到期未兌付等事件頻發,投資人無法如約退出私募基金已經屢見不鮮。

自建立私募基金失聯名單制度以來,中基協共公布38批疑似失聯私募機構,截至2020年12月共有1271家疑似失聯私募機構;其中2019年和2020年分別報告疑似失聯私募機構558家、224家,分別占現有疑似失聯私募機構的43.90%和17.62%;2020年共注銷了318家公示期滿三個月且未主動聯系協會并提供有效證明材料的私募機構。

自2019年以來,私募基金因資金鏈斷裂、現金流困難、債務違約等情況導致大量私募基金發生擠兌風險。私募基金到期未兌付也成為頻發的現象,曾有學者做過統計,2019年末,私募基金到期未兌付224家,涉及北京、上海、深圳10余萬投資者,共計金額1470億元。

此前,據廣州天河公安通報,深圳濱海基金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16億元,涉及利益受損群眾約2000人。因深圳市濱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存在五大違法違規行為,中基協將其私募管理人登記撤銷,取消基金會員資格,并將董事長林少鵬加入黑名單,期限為五年,并取消其基金從業資格。

對于私募基金失聯跑路、到期未兌付等,龍舫認為,出現上述問題的原因可能是由于部分私募基金不符合法規,比如沒有在基金業協會備案,或者不是契約型基金,甚至向投資者承諾剛性兌付等。

沈濤則表示,這種情況多出現于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在資管新規發布后,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一個重要資金來源被切斷,加之“頭部效應”明顯,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市場募資規模在2017年達到巔峰后逐年下降。

北京市中銀律師事務所崔杰律師在接受時代財經采訪時表示,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專業的運營管理團隊,在基金的募集、投資、管理和退出階段,私募基金管理人有義務履行相應的管理職責把控基金風險。但是現實中有些基金管理人并不專業或未能勤勉盡責,除了商業風險外,投資了與投資人風險不匹配的領域或有問題的目標企業,導致基金到期無法退出。

管理人不作為,投資者維權難

美國老牌私募股權基金KKR的創始人說過,“不要在投資的時候向我道賀,在我成功退出時再慶賀”,反映出退出渠道在私募基金行業的重要性。

崔杰律師表示,投資人退出私募基金主要有四種方式,其中上市、出售方式一般是在企業正常運營階段的退出方式,也是投資人所期望的,一般會溢價退出,可以掙得超額利潤;而回購、清算的方式則一般是公司經營不善而觸發的一種結果,投資人比較難通過這種方式收回本金,但也算是一種止損的退出方式。

對于如何在投資私募基金的過程盡可能地避免風險,龍舫表示,投資人在投資私募基金時,應該投資合法合規的私募基金,比如在基金業協會備案、持有私募基金牌照等;除此之外,沈濤表示,投資者也要衡量私募基金能否達到預期的收益率以及本身的風險承受能力,考量投資團隊的投資理念和投資方法是否成熟,選擇適合的投資產品。

而在發生私募基金失聯跑路、到期未兌付時,投資者又該如何處置?崔杰律師指出,投資人對投資項目具有知情權,發生到期無法兌付的情況,應該積極行使知情權,了解項目的退出問題和目前的投資情況,以便為維權做好準備。

不過,維權二字卻是“說起來簡單做起來難”。中基協設有行業投訴渠道,但實踐中反饋的投訴處理效率比較低,而一旦涉及到民事訴訟程序,投資者維權難度則進一步增加。

崔杰律師指出,投資者維權的難度在于取得涉及基金情況的重要證據,有的基金管理人不作為,不將基金投資的去向和目前的情況等重要信息告知投資者,投資者無法判斷是商業風險還是管理人過錯所致。

“如果是商業風險,那么投資者要自擔風險、自負盈虧;如果是人為過錯,那么投資者可以要求賠償損失。投資者可以提起民事訴訟程序,要求依照基金合同約定的期限進行清算,如果基金管理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投資者還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崔杰律師指出。

The End

發布于:2022-11-05,除非注明,否則均為學習網原創文章,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