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愛我的人傷我最深(更愛我的人傷我最深歌曲原唱)

博主:學習學習 30分鐘前 2
更愛我的人傷我最深(更愛我的人傷我最深歌曲原唱)

我見過情侶之間鬧分手,痛苦到不吃不喝不休不眠,甚至不惜傷害自己。

我見過夫妻、親人之間吵架,有人總把最壞的情緒發泄在至親的身上。

愛和恨交織,快樂與痛苦并行,傷害撫平傷害然后繼續前行。

為什么我們更愛的人,總是傷我們最深?其實都是人性而已,想明白了也就不會那么痛苦了。

1、因為在意,才會痛苦?

因愛而生各種情緒,我們愛一個人,把心捧出去,也就給了對方傷害我們的權利。

因為愛,所以在意。因為在意,才會痛苦。如果是一個你毫不在意的人罵你誤會你,你是不會有什么感覺的,因為壓根沒把對方放在心上。

如果是你在意的人貶損你,你會很傷心痛苦,甚至會陷入自我懷疑里。因為你把對方納入了你的生命里,對方的否定直接就是對你人格的否定,會造成極大的傷害。

特別是把對方當成生命里不可或缺的唯一,或者是生命的另一半,或者把對方當成自己活著的意義的,愛得越深,一旦遭遇背叛,就會被傷得遍體鱗傷,可能整個人生都會跟著坍塌。

2、人習慣把最壞的一面,給最親的人?

越是在乎,傷起來就越痛。偏偏在人性中,人總是會把自己最壞的一面都給了最親近的人,把在外面受的氣都發泄在更愛的人身上。

因為覺得更愛自己的人,是愛人,是家人,無論自己怎么任性,怎么鬧,他們永遠不會離開自己。被偏愛的都有恃無恐,也是這個道理。

你見過一個人會隨意對不熟的人發脾氣嗎?不會。因為那是外人,得客氣,別人不會無條件包容自己。

更愛的人總是傷我們最深,因為只有在有足夠安全感的愛人親人面前,人才敢把自己最真實的一面展示出來,才敢把壓在心底的不良情緒發泄出來。

想明白了這一點,在面對家人伴侶偶爾的無理取鬧時,也許你就沒那么痛苦了。

3、人性中自帶“損失厭惡”?

我們更愛的人,總是能傷我們最深,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

在心理學上,有一個“得失理論”,說的是相比“得到”,“失去”更讓人痛苦。因為人天生就自帶損失厭惡。

還記得的那個經典段子嗎?乞丐到小王家乞討,他給十塊,第二天乞丐又去,又給十塊,持續兩年。后來有一天只給五塊,乞丐問以前給十塊,怎么現在給五塊?小王說自己結婚了。沒想到乞丐一巴掌打過去并罵:媽的,你竟拿我的錢去養你老婆?

乞丐如此不知好歹,其實也不能全怪他,因為他也受限于“損失厭惡”。就像你老板給你升1000塊錢的工資,后來突然又降了500,你會很氣憤,會遠比老板一開始就只給你加500工資你要不平得多。

在感情上,道理也是一樣的。那些很愛我們的人,因為我們習慣了他們的愛,而覺得一切都是理所當然的。一旦他們背叛了你或者沒有以前愛你了,基于“損失厭惡”,你就會加倍痛苦。

可以說愛的起點越高,后面越難滿足,稍有不慎就會出現巨大落差,失望也就越大。

好人做了一件壞事,就是惡;壞人臨死做了一件好事,就是善。其實也是“得失理論”心理的普遍現象。

現在明白了為什么更愛的人總能傷我們最深嗎?人性而已,想通透了,也就沒那么痛苦了。

The End

發布于:2022-11-23,除非注明,否則均為學習網原創文章,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