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保護的內容(知識產權保護的內容有哪些)

博主:學習學習 9分鐘前 2
知識產權保護的內容(知識產權保護的內容有哪些?)

專利具體分三種,即發明創造、實用新型以及外觀設計。專利屬于知識產權的一種,我國 *** 越來越重視知識產權的保護,知識產權的保護對知識經濟的增長是非常重要的,專利權保護是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內容。

專利制度是鼓勵技術所有人以技術的公開的方式來換取法律所賦予的獨占性保護的制度。專利權的保護是指國家通過行政程序和司法程序,對專利權人取得專利權的發明創造獨占性地行使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等權利的制度。要保護專利權人的專利權,首先應當明確專利權的保護范圍。只有明確了專利權的保護范圍,各級管理專利工作的行政部門以及司法機關才可能對專利權給予有效的保護。

那么確定專利權保護范圍的內容和原則是什么?

專利保護范圍包含的內容

1、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其權利要求的內容為準,說明書或附圖可以用以解釋權利要求。

如何確定專利保護的內容,以權利要求書確定的范圍為準,獨立權利要求包括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前序部門寫明發明或實用新型技術方案主題名稱,發明或實用新型主題最接近的現有技術共有的必要技術特征,特征部分應當寫明區別于最接近的現有技術的技術特征;特征部分的技術特征與前序部分的技術特征合在一起,限定發明或實用新型要求保護的范圍。

2、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表示在圖片或照片中的該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為準。

申請外觀設計不要求提交權利要求書、說明書等文字說明文件,而是要求提交圖片或照片。判斷是否侵權的標準是:如果在與專利產品相同或相類似的產品上使用了相同或相似的外觀設計,即被認為侵權,相同的產品是指用途相同,功能相同;相似產品是指用途相同,具體功能有所不同。

確定專利權保護范圍的原則

在確定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保護范圍時對權利要求文字所描述的范圍的解釋是關鍵問題,站在不同立場、依照不同的解釋原則,保護范圍的大小是存在差異的。

1、周邊限定原則

所謂周邊限定原則,是指專利權保護的范圍是以權利要求書中所記載的范圍為最大限度,權利要求的內容只能嚴格根據權利要求書的文字進行解釋。一般說來周邊限定原則具有明顯的確定性,有利于社會公眾更加明確地了解專利權的范圍,但它的缺陷是不利于保護專利權人的權利,并使權利要求書的撰寫更為重要。

2、中心限定原則

所謂中心限定原則是指以權利要求書記載的內容為中心,根據專利的內容、性質、專利的目的,整體理解其保護范圍,即參照說明書、附圖將權利要求書為中心的一定范圍內的技術也歸屬于專利技術的范圍。中心限定原則是為了彌補周邊限定原則嚴格地以權利要求書為根據,造成對某些實質是侵權行為,用權利要求書記載的內容難以解釋的不足而提出來的。

3、折衷原則

上述兩個原則不適當地擴大或縮小了專利權保護的范圍,如何平衡專利權人的權利和社會公眾利益,這樣就有對上述兩個原則進行綜合的折衷原則。折衷原則以權利要求書所表示的內容為準,說明書及附圖可以用于解釋權利要求。

4、等同原則

所謂等同原則是指專利權保護的范圍以權利要求書為準,但不拘泥于與權利要求書中的技術特征完全相同,而是以與該技術特征無實質差別的相同為必要。等同是指與權利要求書所記載的技術特征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實現基本相同的功能,達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無需經過創造性勞動就能聯想到的特征。

5、禁止反悔原則

禁止反悔原則是指在專利申請、審查過程中專利權人以口頭或文字形式已明確放棄的內容不得再用來對權利要求書作有利于專利權人的解釋。禁止反悔原則實際上是對權利要求書記載的內容的解釋作出一定的限制,這就能有效防止專利權人出爾反爾,在申請專利時申明某項技術特征、參數不同于其他技術的特征參數具有新穎性,而在侵權訴訟中又認為該特征參數能夠解釋為已包含或相同于其他技術的特征參數。我國專利法并未規定這一原則。

如何確定專利權的保護范圍

1、弄清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判斷哪些技術特征是解決這些技術問題的關鍵。

首先應當確定申請專利的技術領域,同時弄清申請專利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申請人在申請專利時一般會有一個或幾個具體的實施方式,對這些具體實施方式要具體分析,找出其內在聯系和區別,弄清哪些技術特征是解決這些技術問題的關鍵,是解決這些技術問題必不可少的技術特征。

2、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相關技術進行檢索和調研。

申請人在申請專利時,首先應當對有關技術的發展現狀有所了解,一般情況下還應當對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所屬技術領域進行檢索和調研;其次是要確定與要申請的專利技術相關的現有技術,尤其是最接近的現有技術;最后將所要申請的專利技術與最接近的現有技術和相關的現有技術進行分析對比后,確定所要申請的專利技術區別于現有技術的發明點,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區別必要技術特征,最后撰寫出權利要求書。

所謂最接近的現有技術,是指現有技術中與要求保護的發明最密切相關的一個技術方案,它是判斷發明是否具有突出實質性特點的基礎。最接近的現有技術,例如可以是,與所要申請的專利的技術領域相同,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技術效果或者用途最接近和/或公開了所要申請的專利技術方案的技術特征最多的現有技術,或者雖然與要求保護的發明技術領域不同,但能夠實現發明的功能,并且公開所要申請專利的技術特征最多的現有技術。在確定最接近的現有技術時,應首先考慮技術領域相同或相近的現有技術。

?3、在確定現有技術的基礎上為專利申請確定一個合適的保護范圍。

在檢索和調研的基礎上,確定所要申請專利相對于最接近的現有技術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以便將相應于解決此技術問題的必要技術特征寫入從整體上反映其技術內容、表述其保護范圍的獨立權利要求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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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于:2022-11-23,除非注明,否則均為學習網原創文章,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