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pha案例數據庫 ALPHA使用蘊含的檢索

博主:學習學習 今天 3

作者:何丹 郭志霄

前言

2021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舉辦了新聞發布會,發布了《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年度報告(2020)》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裁判要旨(2020)》,公開了2020年度審結的知識產權二審案件的相關情況。筆者根據該年度報告以及2019年度報告中公開的知識產權二審案件的相關數據,結合案例數據庫進行檢索,對比分析知識產權“飛躍上訴制度”建立兩年來知識產權案件審理的變化,以期尋找到答案。

一、案件數量趨勢分析

1. 關于知識產權民事二審案件

法院受理的各種類型的知識產權民事二審實體案件數量分別如下表所示。其中2018年的案件數量來源于Alpha裁判文書數據庫的檢索結果。

糾紛類型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侵害實用新型專利權

716

454

754

侵害發明專利權

359

234

435

涉植物新品種權

36

20

40

涉計算機軟件

55

142

360

專利申請權及專利權權屬

138

9

163

涉集成電路布圖設計

0

1

5

技術合同

90

26

67

涉技術秘密

10

12

44

涉確認不侵權

21

8

44

涉壟斷

36

9

30

可以看出,絕大多數類型的案件,數量在2019年下降后,在2020年達到峰值。2019年度下降的主要原因可能是實施了“飛躍上訴制度”后,二審由本省轉移到了北京,延長了二審的立案時間,以及新舊程序銜接等原因,導致當年的案件數量發生減少;2020年度重回高峰,應與整體知識產權案件量逐年增加有關。同時,由于疫情的影響,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已經普及了網上開庭,降低了異地上訴立案的難度。

從該表也可看出,案件數量最多的三種類型案件分別為:專利侵權案件、涉計算機軟件案件、專利權屬案件。

2. 關于知識產權行政二審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受理的2019年和2020年的實體案件總量分別為241和670件。為對比2018年相應類型的知識產權行政二審案件的情況,我們檢索了Alpha案例數據庫中當事人包括“國家知識產權局”,且受理法院為“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的二審行政實體案件,共有557件。該類案件的變化趨勢和民事案件大致相同。

糾紛類型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行政實體案件

557

241

670

3. 關于知識產權管轄權異議二審案件

年度報告中公開的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于2019年受理的管轄權異議二審案件為481件。雖然未公開2020年對應案件的數量,我們在Alpha裁判文書數據庫中以“案號:(2020)最高法知民轄終”為關鍵詞進行檢索,共獲得了452條結果,比2019年略有下降(注:并非所有的裁判文書都公開,因此該數據可能存在一定誤差),這可能是由于2019年“飛躍上訴制度”剛實施,對于管轄權的爭議較多。而由于Alpha裁判文書數據庫無法精確對應所有相應類型的管轄權異議案件,我們未對2018年的數據進行相應檢索。

二、裁判結果趨勢分析

1. 關于知識產權民事二審案件

由于數據庫無法精確篩選所有對應類型的民事案由,所以我們在民事案件上采用了2018年由全國高級人民法院審理的二審民事知識產權實體案件作為對照。篩選標準為:案號含“2018”,法院為高級人民法院,案由在知識產權與競爭糾紛的子項下,審理程序為二審。最終共找到9028個裁判文書數據;包括5425件維持原判、1662件撤回上訴,934件改判,109件發回重審,310件調解結案,588件結果不明(注:可能涉及數據庫未正確歸類的情況),平均審理周期為79天;除去結果不明的案件,其它案件的維持率為64.28%,發改率為12.36%,調撤率為23.36%。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公開的數據,2019年民事案件的維持率為40.2%,發改率為11.3%,調撤率為48.5%,2020年民事案件的維持率為55%,發改率為19%,調撤率為36%,如下圖所示:

可以看出,“飛躍上訴制度”實施后,民事案件最大的變化就是調解和撤訴的案件比例大大增加。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公開的報告,撤訴也多為在法庭主持下民事案件當事人達成和解而申請撤訴。說明在“飛躍上訴制度”實施后,民事案件的當事人更傾向于以和解或調解的方式解決爭議。

此外,除去調撤的案件,在法院做出判決和裁定的案件中,發或改的比例也有所上升。由下圖可以看到,去掉調撤的案件后,2018年發改的案件與維持原判的案件比例約為1:5,而2019年為1:4,2020年為1:3。

2. 關于知識產權行政二審案件

在知識產權行政案件上,我們仍然采用當事人包括“國家知識產權局”,且受理法院為“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的二審實體案件作為對照。該類實體案件中有391件維持原判,14件撤回上訴,74件改判,4件發回重審,74件結果不明。去掉結果不明的裁判結果,剩余案件的維持率為81.0%,發改率為16.1%,撤訴率為2.9%。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公開的數據,2019年行政案件的維持率為88.7%,發改率為3.5%,撤訴率為7.7%,2020年行政案件的維持率為87.0%,發改率為7.9%,撤訴率為4.5%,如下圖所示:

可以看出,“飛躍上訴制度”實施后,行政案件的撤訴比例有所增加。除去撤訴的案件,在法院做出判決和裁定的案件中,發或改的比例有所下降。2018年發改的案件與維持原判的案件比例約為1:5,而2019年和2020年均小于1:10,如下圖所示:

三、審理周期趨勢分析

我們用同樣的方法統計了2018-2020年民事和行政案件的審理周期,由于2019年的年度報告未將民事和行政案件的審理周期進行區分,均記為73天,結果如下表所示:

民事

行政

2018年

79天

241天

2019年

73天

73天

2020年

121.5天

130.7天

可以看出,行政案件的審理周期明顯縮短,但2020年可能由于疫情的影響,案件的總體審理周期比2019年要長。

四、結論

通過以上的數據分析,我們可以得出如下分析結論:

建立知識產權“飛躍上訴制度”后,知識產權二審案件受理量達到歷史峰值,其中專利侵權案件、計算機軟件案件、專利權屬案件量排名前三;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調撤率均有所上升,當事人更愿意在法官的主持下達成和解或調解,在法院做出實體裁判的案件中,民事案件的維持率有所下降,發改率有所上升;而行政案件的維持率上升,發改率下降;總體而言,行政案件的審判周期明顯縮短。但可能由于疫情的影響,2020年所有類型案件的平均審判周期均長于2019年。

上述結論給我們帶來啟示:

專利類案件高發,企業要高度重視專利糾紛的預防,包括侵權糾紛和權屬糾紛,做好知識產權合規工作,防患于未然;企業要高度重視專利布局工作,加強專利網的建設,避免把維權的希望寄托在為數不多的專利身上。同時,要高度重視每一次的無效應對,不要對專利的行政訴訟改判寄予太高的期望。

[參考文獻]

[1] 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成立兩周年新聞發布會

[2] 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裁判要旨(2020)

[3] 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年度報告(2020)

[4] 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年度報告(2019)

[5]效率提升,彰顯公正:從審判數據分析看知識產權躍上訴制度的實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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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發布于:2022-11-05,除非注明,否則均為學習網原創文章,轉載請注明出處。